積分系統說明

一、前言

1.歷史沿革: 大專校友桌球協會(以下簡稱協會)積分表的前身來自業餘桌球好手 之家,由於業餘桌球好手之家積分系統的異質性過高,有信度效度的疑慮,因此協會從2012年開始將積分系統獨立出來,只有協會舉辦的比賽才列入計算。經過10年的淬煉及微調,如今協會積分系統的信度效度已經相當穩定,譬如,根據其中兩年的統計分析,在這個系統內,積分比對手高出400分時,勝率幾乎是百分之百,比對手高出200分時,勝率是九成,比對手高出50分時是近八成,與對手差距不超過25分時,勝率是一半,跟 Elo Rating system 的數學機率假設相當接近。

2.積分的目的: 積分的目的在於以數字反應選手的實力。它不只可以做為一種溝通的媒介,譬如我們可以詢問: 某人的實力大概在幾分左右? 更重要的是,它可以作為比賽時設立種子選手的依據,使得有實力的選手在適當的時機才相遇,提高比賽結果的合理性。請注意,積分系統是封閉的,不同的積分計算系統不一定可以比較,譬如美國的2300分跟加拿大的2300分不一定反映相同的實力。此外,積分反映的是一個選手在這個協會舉辦的比賽中的表現,他的分數是他在此努力的結果,跟在外面的表現無關。

3.積分如何產生: 積分的產生來自選手對戰的結果,分數可以來自兩人勝負的加減分,也可以來自特殊的加權或獎分(詳見下述特殊狀況的處理)。

二、名詞定義: 在了解積分如何計算時,必須先了解幾個名詞的定義。

1.預期結果(Expected result): 高分者擊敗了低分者。

2.意外結果(Upset result): 低分者擊敗了高分者。這種情況加減分較多,以鼓勵獲勝者。

3.最高勝(Highest win): 當選手在一個比賽中擊敗了數個人,其中積分最高的對手。譬如,甲選手擊敗了3個對手,他們的積分分別是1700,1800,1900,”最高勝”就是1900。

4.最低負(Lowest loss): 當選手在一個比賽中輸給了數個人,其中積分最低的對手。譬如,乙選手輸給了3個對手,他們的積分分別是1700,1800,1900,”最低負”就是1700。

5.預估值: 在某些情況下(見下四、特殊狀況的處理),有的選手會有一個暫時的積分預估值。由於每次首次參賽的人相當多,造成計算上相當困難,因此從2023年開始,協會假設參賽的大專校友應該不是初學者,決定賦予每一位首次參賽者初始積分1500,並且1500是最低值,賽後計算如果沒有勝場而低於1500,該選手積分將停留在1500。協會主辦單位保留在賽前預估某位知名高手初始積分的權利,尤其是受邀參加每年16強菁英賽的選手。

6.缺席(default):當選手沒有出現在該出場的比賽中,他將會以戰敗論扣分, 但他的對手不會加分。例外:經過大會認可的傷病棄權不會扣分。

三、積分計算表: 經過十多年 “贏加得多、輸扣得少” 的運行,TTACA逐漸出現 “貧富差距” 擴大的現象,因此從2023年九月團體賽開始,本積分表採對稱加減分,也就是加多少分就扣多少分,如下表。

2023scoreExchangeTable

四、特殊狀況的處理

1.沒有積分的第一次參賽者: 有的選手可能第一次參加有積分的比賽,或者,他剛來自另一個國家,但是他擁有一定的實力,從2023年開始,TTACA決定賦予每一位無分者1500的起始分數,然後使用這個分數去計算他比賽的結果,再依得分的結果從新估算他的賽前積分。預估的公式是:

a.全勝: 積分 = 最高勝 。譬如甲選手擊敗了7個對手,對手的積 分分別是1820,1890,….2500,甲選手的賽前積分就是2500。

b.全敗: 積分維持1500。

c.有勝有敗: 積分 = (最高勝+最低負)/2。譬如甲選手擊敗了2個對手,積分 1800,1900,輸給2個對手,積分1950,2200,甲選手的賽前積分就是 (1900+1950)/2=1925。例外:當最高勝比最低敗大於100分以上時,不給予平均值,而是=最高勝。譬如甲選手擊敗了2個對手,積分1800,1900,輸給2個對手,積分2300,2400,甲選手的賽前積分就是1900。這可以避免甲選手贏了幾位低手,最後輸給一位高手,平均積分造成嚴重高估。

2.積分被嚴重低估的黑馬: 有的選手可能在半年之間實力大增,被他擊敗的選手將會嚴重的扣分而失真(事實上那些人實力並無下降),因此當一位選手在一個比賽中加分大於等於75分,將會用人工的方式抽調出來檢視他是否積分被嚴重低估,依照上述四、 1a,1c 的方式重新估計他的賽前積分,再重新計算結果。只參加過一兩次的選手,如果積分停留在 1700 以下,通常只是暫時值,僅供參考,賽後也會依照其對戰結果獲得調整。譬如一位1560的選手,今年只打了兩場,擊敗 2100,輸給 2200,雖然此役得分 <75 ,我們有理由相信他的實力應該介於兩者之間,應該 =(2100+2200)/2 = 2150。

3.加權或獎分: 有些選手在不同的比賽(譬如地方性或全國性,個人賽或團體賽) 有不同程度的重視,表現也可能不同,因此積分系統會根據下列狀況給予加分。

4.雙打: 雙打的積分計算比較棘手。從2026年個人賽開始,本積分系統採用階梯式加權法 ( Tiered Differential Weighting ) 來計算兩位配對選手的平均積分。兩位選手的積分差大於等於 400 分時,他們這個組合的積分 = 高積分 x 0.9 + 低積分 x 0.1;積分差大於等於 200 分小於400分時,= 高積分 x 0.7 + 低積分 x 0.3;積分差小於 200 分時,取兩者的平均值。增加高手的權重讓組合獲得比較有利的種子籤位。以這個分數為基準計算勝負得失分,兩人的得失分相同。雙打選手如果出現上述 2. 被低估的狀況,也將獲得依照上述四、 1a,1c 的方式重新估計他的賽前積分,再重新計算結果。

a .比賽的規模: 由於協會目前舉辦的都是全國性的比賽,因此暫時不考慮加權 。

b .比賽的成績(目前這兩個加權已經暫停): 在個人賽公開組、十六強菁英賽獲得前四名者另外給予40,30,20,10分。

五、錯誤提報: 選手如果對自己某次比賽的積分積算結果有疑義時,請來信詢問 : haihotw@gmail.com

首次公布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9月1日
最後修訂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7月20日